多元主体共建的大都市远郊乡村振兴路径探索
——以香港荔枝窝村为例

胡一诺

摘要:大都市地区紧密型的城乡关系在为远郊乡村振兴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香港作为紧密型城乡关系的典型代表,其远郊乡村振兴的成功经验或可为同类地区提供借鉴。因此,本文选取香港荔枝窝村为案例,通过实地调研、访谈与文献研究的方法分析该村以生态文化价值为基础、重塑城乡链接的振兴路径与特点。研究发现:荔枝窝主要是通过多元主体共建重建乡村与城市的互动关系,探索出一条香港本土乡村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与此同时,乡村振兴既需要城乡关系的重新调整、多元主体的沟通协作,也需要人与村庄空间的互动和相互影响。我国内地也在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振兴,基于荔枝窝的经验,笔者提出主体多元化、资金多样化和项目长线化三点建议,以期为内地多元主体参与大都市地区的乡村振兴提供启发。

关键词: 多元主体;大都市地区;远郊;乡村振兴;乡村在地性;荔枝窝

自2005年“新农村建设”政策提出以来,各级政府对乡村投入了大量资金资源,显著提升了乡村的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这种由政府主导的模式至今仍被广泛实践,其优势在于能高效整合资源,保障规划落地,并满足自上而下的战略实施[1-3]。然而,这种模式也存在不足,例如削弱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性,以及部分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地方财政收益或政绩,难以真正回应地方群众实际需求[3-4]。由此可见,乡村振兴不只是物质层面的工程建设,而是涉及乡村社会治理结构转变的过程[5]

随着实践的推进,乡村振兴的参与结构日趋多元,已逐渐由单一政府主导转变为政府、企业、乡贤、社会组织等多类主体参与的新格局[1]。研究者从多角度对这一趋势展开了讨论:一方面分析多元主体在乡村振兴中的运作模式,另一方面对比不同主体主导下乡村振兴的建设效能[2-3,6]。相关研究还指出单一主体主导乡村振兴的弊病,呼吁探索构建更加开放、协同的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振兴的机制[2-3,6]。例如:依赖本地“能人”或回流精英的内部主导模式,虽然具有善于利用政策的优势,但也容易形成大家长模式,带来其对村庄利益的垄断[7]。目前仍有许多案例呈现单一主体主导或多元主体的参与程度和权力关系不平衡的特点[1,3,7-8],因此如何平衡多元主体的关系需要进一步探索。

与此同时,国家层面也进一步推动社会力量的介入。2022年,民政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共同印发了《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支持社会各界在社会组织中设立乡村振兴专项基金[9]

从时间维度看,乡村振兴的可持续性也面临挑战。许多乡村振兴方面的政府项目时间跨度短,要求短期验收见效。殷清眉等在对上海首批示范村的模式研究中发现,各级政府起到主导和权威作用,村民短期内较为被动[10]。因项目创建期为一年,示范村建设的重点仍是打造亮点项目保证验收效果,而其长期效益取决于后续镇村两级的运营能力。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针对乡村振兴的研究不能仅关注乡村内部,而要将乡村放在城乡关系中分析。叶敏等将中国城乡关系分为了紧密型、宽松型和松散型三种,其中紧密型一般在大都市地区,宽松型一般在大中城市,松散型多见于欠发达的县乡地区[11]。不同的城乡关系下乡村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大都市地区随着经济密度的增长和建设用地指标日趋紧张,城区与乡村的关系由宽松转向紧密。一方面,乡村的经济发展权受制于大都市地区整体发展导向,造成了一定的“灯下黑”现象,如上海乡村的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不如苏南和浙北的乡村地区[11]。另一方面,大都市地区虽因面积狭小、腹地缺乏等限制了其郊区的发展,但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与市场推拉力更强劲[10],可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乡村振兴强调乡村社区的经济与社会等全方面的可持续发展[12-13],并保留乡村社区的独特活力与 特征[14-15]。这就需要大都市地区的乡村利用好大都市地区的资源,而非受限于紧密城乡关系。因此,有必要探索适应大都市地区城乡关系的乡村振兴路径。

香港都市区发展较内地大多数地区早,其城乡紧密型关系为乡村带来的影响相当显著,近年涌现了许多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实践案例。这些实践在生态保育、多元主体协作等方面积累了经验。其中,荔枝窝村因其在多方协同机制下实现了生态修复、文化保育与社区活化的良性循环,成为香港远郊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16-17]。荔枝窝的振兴过程体现了在严格土地制度与生态保护框架下,是如何通过高校、社会组织、村民与政府的协作来探索乡村可持续发展的。这一经验不仅回应了内地大都市地区远郊乡村在快速城市化背景下的现实困境,也契合了当前乡村振兴向多元主体协同参与转型的趋势。因此本文选取香港荔枝窝村作为案例研究对象,基于笔者2017—2018年间对荔枝窝村振兴过程的参与、实地调研、访谈以及2022—2023年对项目动态的线上资料搜集,分析其振兴路径与特点,以期为大都市地区紧密型城乡关系下乡村振兴路径问题提供借鉴。

1 香港城乡关系背景概述

1.1 城乡关系由宽松转向紧密

香港受殖民统治的历史影响了其城市发展空间时序与格局,随着殖民地的逐步拓展,香港腹地自半岛延伸至大陆,乡村空间也相应拓展。目前,香港的规划区域主要分为港岛、九龙、新界和离岛。港岛和九龙已高度城镇化,新界和离岛则保留了大片的乡村和生态用地。从土地利用数据来看,建成区只占香港土地总面积的1/4(图1)。其中,乡村建成区(包括乡郊居所、货仓和露天仓储用地等)至少占全部土地的4.6%。非建成区中,农业用地占5.7%,剩余则为林地/灌丛/草地、水体等[18]。非建成区中有超过40%的土地被划入郊野公园、特殊用途区或米埔湿地,受到严格管控;剩余则大多数为保育区之外的乡村用地[19]

图1 香港土地用途构成(2023年)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参考文献[18]绘制

香港城市规划委员会(下称“城规会”)作为法定组织负责拟备香港指定地区的法定图则。规划署则作为城规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制订、监管和检讨法定图则等事项。法定图则主要分为针对一般发展审批地区的分区计划大纲图(Outline Zoning Plan)、作为过渡阶段的发展审批地区图(Development Permission Area Plan)以及针对城市更新地区的市区重建局发展计划图(Urban Renewal Authority Development Scheme Plan)等三类,图则会列明准许的土地用途分类及用途管制。任何发展项目必须符合法定图则规定的用途限制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规划许可。

在法定规划覆盖之前,香港的城乡关系处于较为宽松的状态;如今紧密的城乡关系则源于法定规划对香港绝大多数地区的覆盖。法定规划最初主要为引导和限制城市化地区的开发活动,覆盖范围仅限于香港岛和九龙。伴随着新市镇的开发,自1991年起,法定图则覆盖至新界地区。而后为加强对新界乡郊地区的管制,城规会也陆续为一些乡郊地区制定了分区计划大纲图。

根据新界小型屋宇政策下认可的乡村名录,新界和离岛地区至少有642个村庄[20]。香港绝大多数乡村地区已被纳入法定规划体系中分区计划大纲图的范围,另有少数乡村位于郊野公园(如西贡的西湾)或尚未被纳入法定规划体系。

《郊野公园条例》(The Country Parks Ordinance)是香港另一个限制土地开发的法律工具,旨在控制和管理香港郊野公园与受保护地区(约占香港41.5%的土地)。郊野公园在香港的自然保育、抑制城市化以及为市民提供户外活动空间等方面意义重大,每年有超过千万人次到访[21]。香港仍有部分村落既未被分区计划大纲图覆盖,也未被纳入《郊野公园条例》的管控范围,如西贡的西湾曾在2010年出现非法开发行为,这迫使政府加快推进法定图则编制或《郊野公园条例》等法律工具的进程,加强对乡村地区开发活动的限制 根据2017年数据,这类村落中已有52个被纳入分区计划大纲图规划范围,6个被纳入郊野公园条例管控范围[43]

1.2 乡村:城镇化或衰败?

尽管香港的乡村地域广阔,村庄数量众多,但其早已出现经济与人口的衰退。根据可达性差异,香港乡村可被分为两类:一类是经历了城镇化(郊区化),公路交通较为便利的乡村;另一类是相对偏远,尤其是在郊野公园内,只能通过行山径或水路抵达的村庄。后者从20世纪初以来人口逐步流失,部份甚至完全成为无人村。

传统农业自1960年代开始衰弱,在那之前,新界的大部分人口依托土地谋生[22]。1970年代的新城建设打破了乡村的宁静,碎片化的城市用地开始侵入乡村地区,农地开始被废弃[23]。1972年“丁屋政策”生效,允许符合条件的男性原住民在适当的位置建造一定尺寸的房子,这一政策成为新界郊区蔓延的根源之一[24-25];而臭名昭著的“生发案”(Melhado Case) 1983年,一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院判决——Melhado Case(生发案),被认为对香港的农村土地使用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案件的核心是:私人土地所有者是否可以在乡郊农地上进行非农业用途(如货柜存放、露天仓储),而不违反政府的管制规定。法院裁定,在没有明文规划控制下的土地上,业主可自由决定其使用方式,只要不违反现行法律。这一裁决实际上认可了尚未实施具体法定规划区域中的土地可以被灵活、甚至任意使用。之后,大量非农业用途开始侵入香港新界农地,包括露天仓储、集装箱堆场、临时工厂等[23]打破了新界土地仅作农业用途的限制,加速了农地转为露天仓储用地等不适宜的用途[23]。新城建设将城市人口带入了新界,农村人口则因乡村多年以来的凋敝逐渐向外移民[23,26]。尽管1976年生效的《郊野公园条例》限制了村庄开发,进而直接导致新界郊野公园毗邻地区的人口流失,但也保留了村落原来的乡野景观,保护了一大片自然地[23]

1991年,法定规划终于覆盖了新界地区,但乡村规划策略相关的研究批评政府缺乏远见和积极的策略[23,27]。法定规划的开发限制难以为新界乡村地区的发展方向提供有效引导,因此乡村地区继续经受衰败或被转为城市用地。

1.3 远郊乡村的振兴探索

近些年,香港有不少乡村振兴的行动计划,包括从农地复耕到推行旅游业等多种方式,均以村民和社会组织为主导。尽管许多乡村没落了,但仍保持其传统的村落建筑风貌和乡野景观,也因此吸引了部分城市人口来访。二澳、荔枝窝、盐田梓等村庄都在土地活化方面做了努力。

然而,由于香港政府长期重城轻乡,针对乡村地区的政策比较零碎,对乡村复兴和可持续发展的支持缺乏系统性。例如:政府在1989年推出“乡郊规划及改善策略”,主要目的是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休憩康乐设施[28];1992年推出“农地复耕计划”[23];2004年推出“新自然保育政策”,通过《管理协议计划》和《公私营界别合作试验计划》加强保护私人土地上具重要生态价值的地点[29]

近年来随着民间团体的高度关注与乡村振兴计划愈发活跃,政府陆续推出了一定的支持性举措:2016年推出“新农业政策”(New Agricultural Policies),旨在增强本地农场的市场竞争力、保育农地品质以及提升农村卫生环境;2018年7月成立乡郊保育办公室(隶属环境保护署,下称“乡郊办”),并于2023年起移交给环境及生态局的环境科。乡郊办的角色主要是协助远郊乡村的复兴和生态保护工作,推动环境改善与生态保护工作,促进非营利机构、政府部门与村民等多方协作,并利用政府预留资金进行相关的保护、活化工作和小型改善工程(表1)。

表1 香港乡村重要事件一览

资料来源:作者绘制

1989年政府推出“乡郊规划及改改善了乡村地区基础设施和休憩康乐善策略”设施1991年法定规划覆盖新界地区大部分但并非新界全域2018年乡郊办成立推动环境改善、生态保育工作,促进时间事件要点/影响1970年代新市镇建设新界大片土地转为城市用地1972年“丁屋政策”实施推动了新界郊区蔓延1976年《郊野公园条例》实施限制了香港约40%土地的开发1983年“生发案”大量农地转为露天仓储用地2004年政府推出“新自然保育 首个通过管理协议以及公私营合作保政策”护私有土地生态价值的政策2010年西贡的西湾纳入郊野公园西湾出现了非法建设活动,甚至侵占管理了政府用地非营利机构、政府部门与村民协作

2 荔枝窝村概况

2.1 数据收集

笔者在2017年参与了荔枝窝村宅修复的前期工作 笔者在香港香郊基金实习期间(2017年6月—8月)参与了村宅修复的工作。;并于2017—2018年间多次实地到访村落,对主要参与人员(包括机构工作人员如香港乡郊基金与香港大学的多名工作人员,庆春约 荔枝窝是庆春约成员之一。“约”是新界联盟的名称,负责其下属村落的宗教和教育等公共事务。庆春约是沙头角地区的十约之一。、长春社、绿田园、环境署等多方参与者以及多位村民,共计18人)进行了半结构式访谈,以深入了解不同机构和个人在其中的作用;2018—2023年间,又通过线上的二手资料(包括各机构官网、新闻报道、脸书帖文等)跟进荔枝窝振兴的进展。

2.2 荔枝窝村的地理和历史

荔枝窝村位于新界东北部,如香港许多其他远郊乡村一样,坐落于郊野公园及生态敏感地区。其被1978年设立的船湾郊野公园、1996年设立的印洲塘海岸公园以及2004年设立的荔枝窝特别地区 荔枝窝特别地区为荔枝窝风水林的一部分,2004年荔枝窝(特别地区)令将荔枝窝风水林的一部分指定为特别地区,以更好地保护风水林林地,使其免受开发及与环境不协调的人为活动所破坏[44]所围绕,可以通过陆路和水路两种方式到达。优越的自然环境与相对封闭的区位,使荔枝窝成为香港典型的远郊乡村之一。

荔枝窝村是一个有超过400年历史的典型客家村落。早期的客家移民在清代便定居于新界东北部,荔枝窝村是该地区同类型村庄中最大的一座。村民过去以农业和渔业为生,其人口在鼎盛时期曾达上千人,而到了1955年约为445人,1980年代后逐渐搬空。此外,荔枝窝村是庆春约七村的文化中心。虽然自1980年以来,大部分村民都已搬离至香港其他地方或国外,但此处依然保留了客家的文化传统——村民会举办太平清醮以及其他新界乡村常见的习俗和庆典,如关公诞等。村里还有两座历史保护建筑,分别是供奉关帝和观音的协天宫和鹤山庙。

2.3 村庄振兴概述

荔枝窝的振兴过程涉及多个参与机构及主体,主要可分为三个阶段。

(1)研究协商阶段(2011—2013年)

第一个阶段是2011—2013年的振兴研究协商阶段。2011—2012年间,非营利机构香港乡郊基金受到庆春约村民邀请,组织多次田野调查,并召集多个专业背景人士参观当时已无常住居民的荔枝窝村。在村民的支持和帮助下,该基金于2013年获得了荔枝窝农地的租约,自此开启了与多个机构的合作。

(2)项目实施阶段(2013年10月—2017年9月)

第二个阶段是振兴项目实施阶段。2013年10月—2017年9月,项目“可持续的荔枝窝”(The Sustainable Lai Chi Wo)开展实施。项目团队希望在荔枝窝探索一条可持续的社区发展路径。2013年,振兴计划获得了汇丰银行的资助,由香港大学牵头开展名为“可持续荔枝窝”的项目,从农田修复开始探索对这一远郊村落的振兴路径。合作单位包括香港乡郊基金、绿田园基金和长春社。这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在注重环境保育的同时,恢复村里农业活动,寻找社区资源并培育社区能力,为下一阶段发展做准备。在此期间,香港大学推出两门课程,招募喜爱农业的志愿者并鼓励他们在村里定居。复耕带动的乡村振兴使得村庄重新焕发活力:部分村民返村参与耕作,远足市民的增加促使村里又开起了小商铺[30]

(3)持续拓展阶段(2017年10月至今)

第三个阶段是持续拓展阶段。该阶段于2017年10月开启,包含三个独立但相关的项目。第一个项目是汇丰银行继续资助香港大学主导的“汇丰永续乡郊计划”,主要目标是通过研究社会经济模型动员社区,以荔枝窝为香港社会创造价值[31]。第二个项目是由政府环境保育基金资助的农地复耕项目。第三个项目是香港赛马会资助的“客家生活体验村”,主要目标是通过体验式学习项目传承客家文化,项目方通过修缮部分客家村屋提供住宿。客家生活体验项目包括村落历史游、生态游、客家烹饪课、农耕体验以及手工艺活动等[32],由香港乡郊基金、荔枝窝村民、农业组和生态游机构等提供。2020年,香港大学及其合作团队在荔枝窝推进的项目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区文化遗产保护奖”授予的“可持续发展特别贡献奖”,以肯定其在活化一度荒废的乡土文化景观方面所做的努力[33]

3 荔枝窝乡村振兴路径分析

荔枝窝村自20世纪流失常住人口以来,耕地逐渐荒废,村屋陆续衰败。多元主体参与的乡村振兴逐步恢复了对荔枝窝村庄空间的使用,通过举办市集、农耕等活动增强了乡村活力。下文从荔枝窝的乡城关系和参与主体的角色两方面分析其乡村振兴路径。

3.1 重建城乡互动

香港长期对于郊野公园采取限制开发型保护政策,暗含着自然保护与发展的对立。2010年大浪西湾非法开发事件使得环保团体向政府呼吁进一步限制乡村地区的建设开发,乡村原居民则认为丁屋是他们固有的权利[17]。荔枝窝等香港远郊村落的振兴就需要在这种对立态度之中寻求改变,既有利于村落的生态环境,又能促进社区再次生根、成长。

3.1.1 保护乡村资源

在荔枝窝乡村振兴过程中,其生态环境始终作为任何行动的首要考量因素。这是因为荔枝窝处于两个郊野公园之间,生态环境敏感,不论是农地复耕还是村屋的规划申请,都要首先考虑其对村庄及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城规会和香港社会对于如荔枝窝这类远郊乡村的发展定位侧重在生态保育。荔枝窝所在的荔枝窝、小滩和三桠村分区规划提出:该区整体的规划意向为保护该区的生态和景观价值,使其能与附近的船湾郊野公园整体自然美景相互辉映;也出于环境生态方面的考量,政府不会在该区施行大规模的交通提升或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其发展需要受到严格限制[34]。分区规划中列明了该分区的5种土地用途地带:乡村式发展(5.92 hm2),政府、机构或社区 (0.11 hm2),农业(9.50 hm2),绿化地带(91.97 hm2),以及自然保育区(23.54 hm2[35]。建设用地范围包括乡村式发展地带和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农业、绿化和自然保育区地带则为非建设用地范围[35]。其中,自然保育地带要保护和保存区内现有的天然景观、生态系统或地形特色,因而其规划限制最为严格,即使垃圾收集站、公厕等用途也需要提交规划申请(图2)。

图2 荔枝窝、小滩和三桠分区用地图

资料来源:参考文献[36]

3.1.2 引入城市资源

荔枝窝的振兴需要引入城市资源来帮助社区活化。荔枝窝举办了数期的社区营造训练计划,旨在吸引和培养能在荔枝窝进行可持续生活实践的人。回村生活的村民毕竟仍是少数,“可持续荔枝窝”项目也吸引了城市中希望体验、探索可持续生活方式的人入住村庄。此外,高校和社会组织调动了城市中的专业人才。例如:香港乡郊基金创立并加入荔枝窝的振兴后,组织持续吸引了城市中的规划、建筑、历史、自然保育等专业领域人士共事,共同进入荔枝窝协助其村庄环境的建设。高校与多个社会组织的专业人才在荔枝窝积极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对荔枝窝的水文、生物多样性、建筑等进行研究和修复[37]

3.1.3 开启城乡互动

大都市地区周边的乡村既有靠近大城市的区位优势,也因为城区的虹吸效应更容易流失人口。此类乡村的振兴需要充分挖掘乡村之于大都市地区的独特价值与魅力,如文化、建筑、生态等价值等。荔枝窝村撬动活化的核心价值即其生态价值以及作为客家村的文化价值。

在荔枝窝的复耕等乡村建设过程中,来自城市各组织的专业知识与原村民的知识相互交流:不只是专长于生态保育、有机耕种的城市团队为荔枝窝提供知识和技能,荔枝窝的原村民也分享了在地经验,如农田情况的介绍、草药植物的辨认等[37]

此外,村庄的导赏活动、市集和生活体验计划等活动吸引城市居民进入荔枝窝,与村民、村域空间发生切实的互动。村庄的导赏活动等让城市居民了解到荔枝窝的生态环境、客家文化等。在恢复农耕后,荔枝窝还会定期举办周末市集,不仅贩卖农业收成的产品,也会出售客家特色的食物,在村屋修缮过程中还举行了体验客家泥砖做法的工作坊。

2017年,荔枝窝的社会企业暖窝联合香港乡郊基金等组织开始开展客家生活体验村项目。在2017年、2019年分别通过前后两次规划申请后,20余间村屋获得了宾馆用途牌照,可以作为旅馆供来访游客居住。然而运营机构并不希望以民宿的方式运营这些修复后的客家村屋,而是希望以村屋为窗口,吸引更多人在村里过夜,体验并更深入地学习客家文化。

3.2 多元主体共建

在荔枝窝村的振兴过程中,有多类主体参与其中,包括村民、高校、非政府组织、政府机构、社会资本等。这些多元主体起到了不同的作用。而在多元主体互动过程中,及早制定进行村约、频繁沟通等做法都是多元主体之间能有效合作的基石。不过,荔枝窝的多元主体共建并非一帆风顺,多组织的合作之中必然有许多矛盾,需要持续沟通和努力消除误解。

3.2.1 多社会组织协作

多个非政府组织参与该振兴计划并扮演了各异角色,包括作为第一阶段项目主导方的香港大学,起牵头和协调村民作用的香港乡郊基金,在农地复耕、生态保育等专业工作上贡献专长的绿田园基金、长春社等。

高校利用其学科优势及社会地位带来的公信力和号召力,在项目中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香港大学社发动了包括生态保育、水利工程、建筑修复等多学科的学者进入荔枝窝进行研究和实践[35]。他们组织了数期的社区营造计划,让参加者在荔枝窝体验乡村生活、学习农耕等技术,旨在培育社区力量,吸引人们扎根荔枝窝;还组织了各类交流活动,大大提升了荔枝窝的受关注度。

非营利机构香港乡郊基金是振兴计划的发起者,与村中关键人物(如村长)等建立了较强的信任关系,更多起到统筹协调和沟通的作用,尤其是与村民的沟通。乡郊基金得以在第一阶段开始之际就租下了村内的农田,后又获得了部分村屋的租约。

其他非政府组织更多承担着“专家”的职责,为振兴计划贡献其专长,如组织农田有机复耕、组织环境保育教育活动等。绿田园基金是香港专注于有机耕种、有机饮食和生活文化的非营利组织[38],在荔枝窝振兴的第一阶段主要负责具体的农业耕种。长春社致力于环境保育、环境教育与古迹保育等方面的工作[39],在荔枝窝项目中主要负责开展针对大众的环境教育活动、荔枝窝的生态研究与环境保育 工作。

3.2.2 村庄内部激活

村民分为原村民和新村民。原村民作为村庄的资产主体,是该项目的核心利益方,对项目的推进起着决定性作用。原村民基本在香港市区或是国外居住,针对乡村振兴的态度不尽相同。少数村民为荔枝窝振兴的发起人,自国外返港后便试图复耕,并在与社会组织的沟通中积极协调村民意愿,解决了农田租用的大问题[37]。许多村民有感于村庄的萧条,非常支持荔枝窝的振兴计划,既包括出租村宅、农田,也包括清理旧宅回村居住以及参与耕作、导赏、市集等。部分村民则希望保留荔枝窝的宁静状态,担忧振兴计划会使得村庄过度商业化,在规划申请公示时提出反对意见。新村民则是村庄新社区的重要活力源泉。

村庄集体层面也有了改变。过往村中事务主要通过村民大会商议,2016年在传统堂口的基础上成立了培成堂委员会,各房 “房”为客家家族体系里区分宗族分支的称呼。选出代表作为委员。另外,社会企业暖窝于2018年成立,开始独立策划运作新项目[40]

3.2.3 政府部门支持

政府部门主要起到支撑和协调作用,包括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审批等内容。2000—2010年间,政府在荔枝窝建设了自然步道、整修了广场等。且在各社会组织的争取下,政府于2013年开通了进入荔枝窝的公众渡轮。另外,政府部门负责荔枝窝规划的制定和规划申请审批。2018年乡郊办成立之后,政府的参与内容有所扩展,不仅利用政府公信力更积极地介入振兴项目的协调与对接,还提供资金资助了荔枝窝的“自然管理协议”项目。

3.2.4 社会资本参与

社会资本机构主要包括汇丰银行慈善基金和香港赛马会,分别资助了香港大学主导的可持续荔枝窝项目、香港乡郊基金主导的客家生活体验村项目。但社会资本机构作为资金赞助方,并不直接参与振兴计划的实施,如汇丰银行会组织员工参与义工活动,对项目进行宣传,作为其企业社会责任的业绩。

4 荔枝窝振兴的经验借鉴

笔者在调研总结中发现,荔枝窝的村庄振兴是一个自下而上、多元主体参与的过程,且仍在持续进行中,下文将其与内地的乡村振兴模式进行比较,并提出一些建议。

4.1 主体多元化

理论上,多元主体共建能够更有效地进行乡村振兴,规避单一主体主导的种种问题,但在实践中,如何搭建多元主体共建的机制并没有简单清晰的答案。各组织和主体往往带着不同的理念和目的进入乡村振兴,因此需要建立明确的分工和合作架构。与此同时,各主体在村内工作时也是不断跨越既定工作的过程,且在合作的过程中,沟通尤为关键,既需要定期举行正式的沟通会议,也需要日常的密切沟通以减少误会。

荔枝窝在振兴过程中对其村内组织进行了完善,建立了村民代表委员会(即培成堂委员会),对村务进行商讨。因此,在多元主体参与的同时,尤其是村庄主体内部也需要及时优化组织,使得信息传递和沟通协商更为顺畅、透明。

4.2 资金多样化

乡村振兴需要拓展资金支持方式。除了政府资金支持,企业资本下乡已经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8,41]。豆岚雨和申明锐以南京市钱家渡村为例,提出国企下乡虽有其兼具政府与市场能力的特性可以兼顾建设与运营,但也因村民的抽离未能真正激活村庄内生动力 [42]

在振兴的经济模式上,荔枝窝不同于社会资本主导或财政资金主导的乡村振兴,其资金来源包括社会资本和政府的捐助。社会资本将其视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投资而非营利性质的投资。因此在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没有项目盈利率的要求。其乡村空间并未因乡村振兴带来地产化的影响。依托于社会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客家生活体验村项目则可视作一种非资本化的路径尝试。

在目前政府或企业资金主导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可以从政策层面鼓励地方企业、基金会等为乡村振兴设立公益项目基金,对接有意帮扶的村庄,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投资,丰富乡村振兴的资金来源。

4.3 项目长线化

建议地方政府试点长线的乡村振兴项目资助,利用社会组织等力量,激发村民的参与。荔枝窝由汇丰资助两个阶段的项目合计9年,香港政府的自然保育管理协议计划资助时长一般也为1~3年。通过多轮的自然保育管理协议及汇丰项目,荔枝窝逐步治理了其生态环境,在重新引入居民的同时,以环境友好的方式恢复了农耕等活动,使得生态环境更加丰富。在两个阶段中,多方参与者的协作也逐渐更加顺畅,并衍生出更多的后续项目。

基础设置的建设等或许可以在短时间内快速完成,但社区治理、生态保育、历史建筑活化等工作都需要更长时间的培育和沉淀。项目时间跨度长能够让更多村民了解及参与计划,也让项目有不断回顾、调整的时间。

5 结语

本文通过分析香港荔枝窝的乡村振兴案例,建议从具体的城乡关系中去思考,探索具体村庄的振兴路径,并在实施过程中关注主体多元化、资金多样化和项目长线化。大都市地区远郊乡村一方面有大都市地区潜在的人才和资金资源,另一方面也存在更严格的发展限制,应明确乡村之于城市整体的定位和价值,如荔枝窝从生态和文化价值出发重构了村庄与城市的关联。此外,乡村振兴的长期效果仍需要社会多方的共同参与,包括行动与资金的多方面支持。这个过程也需要长期的实践和探索。若能将项目时间拉长,则更有利于对接乡村需求、培育乡村内生力量,使得乡村振兴更有持续动力。

本文分析紧密型城乡关系的香港大都市地区中荔枝窝村乡村振兴的路径,以期对其他的大都市地区远郊衰败乡村提供一定借鉴和启发。然而,我国地域差异大、乡村类型多,对乡村转型和振兴路径的深入分析仍有待更多的实证研究和理论贡献。

谨此感谢匿名审稿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在案例资料方面提供的非常具体实用的补充信息;也感谢每一位受访者给予笔者的慷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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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ral Revitalization in Exurban Zone of Metropolitan: A Case Study of Lai Chi Wo, Hong Kong

HU Yinuo

Abstract: A tight urban-rural relation in metropolitan area brings both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to the revitalization of villages in exurban zones. As a representative metropolitan city, Hong Kong is characterized by an intensive urban-rural interface whose experience offers useful insights for other similar area.This paper selects Lai Chi Wo, a village in Hong Kong, as a case study. Drawing on data collected through field researches, interviews, and online literature,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village’s revitalization path and characteristics that is based on ecological and cultural value of the village as well as reconnecting rural and urban areas. This paper finds that Lai Chi Wo’s revitalization explores a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model for Hong Kong’s rural villages, which are mainly achieved through the joint efforts of multiple stakeholders, rebuilding interactions between rural and urban areas; in the meantime, it is found that rural revitalization requires reorganization of the urban-rural relation and to establish dynamics among various stakeholders as well as between human and rural space. Mainland China is also actively exploring multi-actor participation in rural revitalization. Based on the case study,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to encourage multiple participants, to diversity funding and to prolong the length of revitalization programs with the aim of providing insights for strengthening multi-stakeholders’ participations in rural revitalization within mainland China’s metropolitan areas.

Keywords: multiple stakeholder; metropolitan area; exurban; rural revitalization;rural locality; Lai Chi Wo

文章编号:1673-9493(2026)01-0075-08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830/j.upi.2023.132

作者: 胡一诺,硕士,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级工程师。hu.yinuo@outlook.com

(本文编辑:高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