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经历了明显的复兴。而1970 年代早期该理论发表时几乎未引起任何反应,这就更让人惊讶了。尽管当时列斐伏尔论述马克思主义、日常生活、城市的文章被广泛传阅,但是他关于空间的思考几乎无人关注。空间的问题域(the problematic of space)当时还不在理论议程中,但如今,列斐伏尔的著作《空间的生产》(The Production of Sapce)常常被拿来引用。“空间转向”(spatial turn)已经掌控了社会科学,空间问题超出了地理学的范围,获得大量关注。这种情况本质上关联着都市化和全球化的复合进程:在所有尺度上新地理学都有所进展。这些新的时空配置(space-time configuration)定义了我们的世界,并需要一种对应当代社会境况的新空间概念。
在这种背景下,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显得很有吸引力。特别是,它能够将城市和空间的范畴系统地整合进一个简洁但全面的(comprehensive)社会理论中,使人们可以在不同层面理解和分析空间过程,这非常有意义。然而,对列斐伏尔理论的广泛接受并未使这些范畴得到充分利用。更糟糕的是,对于列斐伏尔理论后现代式的重新阐述和垄断式的论述造成了很大的困惑,因此有必要重构空间生产理论,特别要考察其来龙去脉。下文将基于综合分析和空间生产理论的重构,阐明其基本架构的组成要素,揭示列斐伏尔认识论的基础[1]。
笔者认为,迄今为止被忽视的三个方面是理解列斐伏尔理论的关键。第一个方面是特定的辩证法概念,这可以看成是列斐伏尔的原创。在其大量作品中,列斐伏尔发展了新版本的辩证法,它在各个方面都是原创和独立的。它不是二元的,而是三元的,是根植于黑格尔、马克思、尼采哲学的三重唱。这一点迄今为止仍未被很好掌握,以致出现了众多误解。第二个因素是语言学理论。列斐伏尔自己发展了一套依托尼采思想的语言理论[2]。尽管存在语言学转向,但人们在接受和诠释他的作品时,几乎从未考虑过这一事实。正是在语言学中,他第一次实现并具体应用了自己的三元辩证法。第三个因素是法国现象学。虽然海德格尔对列斐伏尔作品的影响已被详尽讨论[3-4],但大部分时候,法国现象学家莫里斯·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和加斯东·巴什拉(Gaston Bachelard)的贡献并未获得应有的重视。想要更好地理解列斐伏尔的作品,更全面地认识其重要且具开拓性的空间生产理论,这三个被忽视的方面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当列斐伏尔发展出自己的理论时,生产空间的概念仍然非同寻常。今天,这一命题看上去几乎只是空洞的公式,它被如此频繁地引用,以至于其意义被销蚀而无法辨清。然而这一表述及其含义应被认真对待,因为它们标志着空间和时间社会学概念的范式变化。
(社会)空间是(社会)产品。要理解这一基本命题,首先必须破除人们对空间的广泛理解,即把空间想象成“本身”(in itself)存在的独立的物质现实。针对这一观点,列斐伏尔使用了空间生产的概念,提出应从根本上关联社会现实去理解空间。其结果是,空间“本身”永远不可能成为认识论的起点。空间“本身”并不存在,它是被生产的。
那么人们如何领会这种社会空间?与当今大部分空间概念一样[5-6],列斐伏尔从空间和时间的关系概念出发来理解这种社会空间。空间意味着同时性,是社会现实的共时性秩序;而时间表示历时性秩序,是社会生产的历史过程。这里,社会既不表示“实体”或“物质”的时空总体,也不是行动和实践的总合。列斐伏尔唯物主义理论的核心是以肉身性(corporeality)和感知性(sensuousness)方式存在的人,他们有自己的感受、想象、思考和意识形态;他们是通过活动和实践产生相互关系的人类。
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列斐伏尔构建了自己的社会空间和社会时间生产理论。按照这一理解,空间和时间不是纯粹的物质因素,它们也不能被简化成纯粹的、先验的概念。它们被认为是社会实践的固有方面。列斐伏尔视它们为社会产品;所以,它们既是社会生产的结果也是社会生产的前提。
因此,空间和时间不是以遍在的(universal)方式存在的。当它们以社会的方式被生产时,它们只能在特定社会的背景下被理解。从这个意义上说,空间和时间不仅是关联的,而且从根本上讲也是历史的。这就要求一种能囊括各种情境下社会局面(social constellation)、权力关系和冲突的分析。
(社会)空间是如何生产的?列斐伏尔理论的核心观点是空间生产可被划分成三个相互辩证关联的维度或过程。列斐伏尔也称它们为空间生产的构形成分(formant)或环节(moment)。它们被双重限定,相应地也被双重命名。一方面,它们指“空间实践”(spatial practice)、“空间再现”(representations of space)和“再现空间”(spaces of representation)的三元。另一方面,它们是“感知的”(the perceived)“构想的”(the conceived)“生活的”(the lived)空间。这些平行的序列指向了空间研究的双重方法:一种是现象学的,而另一种则是语言学或符号学的。
但是,在列斐伏尔的作品里,这三个维度最初以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存在。忠实于自己的认识论前提,列斐伏尔首先只介绍这些维度的大概。他探讨了这些维度的有效范围,并在理论推导的过程中对其进行了修订。但在后来接纳这一理论时,关于这三个维度的看法又令人非常困惑。三个维度的方方面面都有讨论——它们的状态、内在构建以及相互关系——然而,仅仅参照文章里定义这些维度的文字是不够的。只有在理论的整体背景下,三个维度的含义才会更加清晰,也只有从列斐伏尔的全部作品出发才能重构它们的意义。为了理解它们,人们必须首先从辩证法开始思考。
什么是辩证思维?首先,它意味着要承认矛盾是社会现实的主要特征,只有领会这些矛盾才能理解社会现实。
只有在德语中,辩证法核心概念的深刻含义才浮现出来——矛盾的扬弃(das Aufheben des Widerspruchs)。扬弃(Aufheben)一方面意指否定和克服,另一方面意指在更高层次上的保存和安置。对这个词的大多数翻译都丢失了这种模糊性,比如法语的dépasser 或英语的transcend 或sublate。
列斐伏尔这样论述扬弃的概念:“很明显,这个概念没有笛卡尔思想中概念的那种简单、清晰和精炼。从这一基本概念的起源中,我们能发现什么?文字游戏、无法翻译的双关语,没有什么正式的东西,或许也没有能被完全连贯的话语形式化的东西。”[7]40
黑格尔使用扬弃的概念正是因为它眼花缭乱的多义性:
扬弃在语言中有双重意义,它既意谓保存、保持,又意谓停顿、终止。保存自身也包括否定,因为要保持某物,就须去掉它的直接性,从而须去掉它的可以受外来影响开放的实有(existence)。——所以,被扬弃的东西同时即是被保存的东西,只是失去了直接性而已,但它并不因此而化为无。——扬弃的上述两种规定也可以引用为词典中该词的两种意义。一种语言竟可以将同一个词用于两种相反的规定,这是很值得注目的事。语言中可以找到自身就有思辨意义的字眼,这对于思辨而言是很愉快的:德语就有很多这类字眼……某物只有在与其对立物统一时才被扬弃;在这次更靠近的、作为反射的规定中,它正好可以被称为环节。①译文参考了黑格尔.逻辑学[M].杨一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98-99。——译者注[8]107
不同于二价逻辑或形式逻辑,在辩证法中无法构建真命题与假命题逻辑联合的明晰关系与规则。当形式逻辑说:“没有命题可以同时真和假”时,辩证学家列斐伏尔却坚持:“如果我们考虑内容,如果确有内容,那么一个孤立的命题既不真也不假;每个孤立的命题必须是超验的(transcended),每个有真实内容的命题既真也假,如果它是超验的,则是真的,如果它被断言为绝对,则是假的。”[9]42 这段话是理解列斐伏尔著名修辞手段(rhetorical figure)的关键。其中,他同时用“是”与“否”回答了自己的设问。
列斐伏尔认为,被扬弃的矛盾不会达到其真正的最后状态或终点,只会转化——它被克服,但同时被保留并继续发展且与这种双重限定保持一致[7]40。因此,从这一根本意义上讲,扬弃完全不是发现一种更高的所谓“终极真理”。矛盾趋向于消解,不过这种消解并不是简单地否定旧矛盾,而是在保存它的同时将之带进更高的层面。因此,消解孕育了新矛盾的萌芽。对辩证法的这一理解,其典型特征是对发展和历史的深度历史性与动态诠释。列斐伏尔评论道:“运动因此成为超验”[9]36。这恰恰也可从反面理解:超验(扬弃)意味着(历史)运动。
但列斐伏尔并不止步于此。以唯物主义的方式来理解,扬弃的概念表示行为(动),一种创造性的活动,与其说是实在(real),不如说是实现(realization):一种变易(becoming)②“变易”,德文为“Werden”,英文为“becoming”,一般译作“变”或“变化”,语出黑格尔《逻辑学》《小逻辑》。贺麟借用汉语典籍《易经》将“Werden”译作“变易”,因为变易包含发生和消灭两个环节,简称“生灭”,形象的说法就叫做“流逝”。参见:贺麟.新版序言[M]// 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xvii-xviii。——译者注。列斐伏尔认为,在两种限定——否定和保存——之间是不确定性和开放性:通过行动和计划(project)有实现的可能。逻辑和分析推理的、连贯的、严格形式化的话语无法捕捉变易,即创造性行为中扬弃的运动。“我想说扬弃的‘概念’指向那些生活(生产性、创造性)活动中不能通过概念本身来理解的事务。为什么不能?因为这种创造性力量是不能被完全定义的,因此不能被彻底限定。”扬弃过程中总会有冒险,有可能失败,但同时也存在一种可能性——希望[9]36。
这些文字清晰表明列斐伏尔的辩证法有极为不同的来源。这些线索不仅透露出黑格尔和马克思的思想,还特别指向了尼采的思想。
在长期的创造性工作中,基于对黑格尔、马克思、尼采持续的批判性研究,列斐伏尔发展出一套高度原创的辩证法。这三位德国思想家对于他理论的形成影响最大。
这里不太可能局部“有效”地解释列斐伏尔辩证法,再加上他不时修订自己的立场,用新的内容丰富它,就更不能这样做了。他对辩证法的了解可以追溯到他还是年轻的哲学系学生的时候。《被神秘化的意识》(La Conscience mystifiée)已经详细地说明了列斐伏尔早期辩证法的基本要素[10]。《辩证唯物主义》(Le Matérialisme dialectique)更广泛地讨论了黑格尔辩证法和马克思对其的批判。最终,在《形式逻辑,辩证法逻辑》(Logique formelle,logique dialectique)中出现了一套详细且极其精巧的表达[11]。列斐伏尔计划用八卷本丛书论述辩证唯物主义,《形式逻辑,辩证法逻辑》是这套极为雄心壮志的系列丛书的第一卷和前言。接下来的重要阶段是《元哲学》(Métaphilosophie)。在该书中,列斐伏尔提出了以尼采思想为导向的激进的哲学批判,同时阐明了新的三元辩证法。《空间的生产》是新辩证法最重要的实现和应用。但在更晚的研究中,特别是在《辩证法的回归》(Le Retour de la dialectique)中[12],这套辩证法才被完整地发展出来。
效仿黑格尔辩证法,列斐伏尔辩证法始于概念的层面:只有关联其他项,由此也关联它自己的否定,才能理解一个项的特性(the identity of a term)。因此,设想一个客体,也总是意味着设想它的反面:也就是,一个项的特性只能从其对立面的辩证关系中获得。第三项由此出现,它既否定也体现了另两项。设定一个项会引发此项的自我运动,这种自我运动可被概括成众所周知的格(figure):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首先被设定的项——肯定,自身也包含其否定,它否定并同时完善它。基于它们的内在联系,这两项相互影响,并生产出第三项,而第一项又出现在第三项中,它被更严密地定义并变得更丰富了。第二项也是一样,它的定义加入到第一项中。第三项通过否定第二项对立于第一项,通过克服第一项的不完善和局限补偿了第一项的内容——第一项必然被否定[9]34。
列斐伏尔基于两点批评黑格尔的辩证法。首先,他拒绝了其唯心主义概念。对于黑格尔来说,辩证运动发生在概念中,因此只出现在思想中。列斐伏尔的批评指出,这种辩证法无法应用于现实。然而生活的矛盾性质并非想象的而是实在的。因此,最重要的是通过真实生活的所有矛盾来理解真实生活。因此,列斐伏尔效仿马克思的做法,独立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把社会生产的物质过程而不是理念放在了首位。
其次,列斐伏尔批评了黑格尔建构的辩证“系统”——在哲学系统化的过程中,黑格尔停止了(arrest)时间的流动,宣称“变易”结束了,从而破坏了自己最有价值的方法。这种思路阻碍了人的解放,因为它往往支配实践,借此与权力联盟,甚至成为权力自身。这种对实际(practical)权力和抽象力量的批判——对思考、写作以及语言的批判——是贯穿列斐伏尔所有作品的主旨。它同样也构成了他对当代哲学和科学辛辣而猛烈抨击的基础,在其后期的作品中,这种攻击指向了规划和建筑学。
为了对抗符号的致命力量,列斐伏尔追随尼采,提出了符号的变形(metamorphosis):诗意(poesy)。在列斐伏尔的观念中,艺术品自身就是有限和无限的统一体,可以被无休止地决定并具有无止境的活力[9]49。在克服工作和游戏之间矛盾的斗争中,诗人从死亡中解救出词语——这种斗争如同其挣脱地面时所发生的震颤一样可怕。这里列斐伏尔所关注的不是曲高和寡的艺术,而是日常艺术、平常生活的诗意和生活艺术:“通过这种方式,马克思主义的理性与尼采思想在证明变易为正当中结合起来。”[7]129
通过借鉴德国辩证法,列斐伏尔获得了全新的三维辩证法。在哲学和知识史上,这种辩证法无与伦比。列斐伏尔本人将其辩证法描述为在马克思的社会实践与尼采艺术基础上对黑格尔的彻底批判[13]406。从总体上讲,列斐伏尔作品中基本的辩证格(dialectical figure)可被理解成社会思想和社会行动之间的矛盾。创造的、诗意的行动作为第三种因素补充了这种矛盾。
因此,列斐伏尔发展出社会现实的三维格。物质的社会实践作为生活和分析的起点构成了第一个环节。它对立于第二个环节:知识、语言和书面文字。列斐伏尔把第二个环节理解成抽象、具体的权力以及强制或约束。第三个环节涉及诗意和欲望,作为超验形式它们有助于战胜死亡。但是,列斐伏尔并未止步于这种超验和诗意中的扬弃,他并未陷入形而上学,而是重返实践和活动。三维辩证格以这样的方式浮现出来,其中三个环节是辩证联系的:物质的社会实践(马克思)、语言和思想(黑格尔)以及创造性和诗意的行动(尼采)。
最重要的是这种三维格从根本上改变了辩证法的本质。虽然黑格尔(也包括马克思)的辩证法依托于两个相互矛盾的项(term),两者通过第三项被扬弃,但列斐伏尔的三元辩证法提出了三个项。每个项都可被理解为命题,而且每个项都指向了另外两个项,如果没有其他两个项,那么这个项仅仅是抽象的。不同于黑格尔哲学体系,三元辩证法并非终结于合题(synthesis)。它将三个环节联系起来,每个环节不同之处被留存,而不是在合题中调和它们——三个环节彼此之间交互、冲突、联合式地存在[14]12。因此,这三个项或环节呈现出同等的重要性,每一个项与其他两项地位相同。这样一来,一个新的、三维或三元版本的辩证法出现了。
列斐伏尔只是在其后期作品中才明确定义了这种三维辩证法[12,15]。对他而言,三维辩证法的发展某种程度上是长期隐蔽的,只是后来才完全显现出来①原文注:将在下文比较。[12]41-42。按照他的看法,与其最出名的前身——黑格尔辩证法和马克思辩证法相比,这种基本的三维格是对辩证法的进一步发展。列斐伏尔认为,黑格尔的“正题—反题—合题”(thesis-antithesis-synthesis)的三元论试图解释变易过程,但它是个错觉,因为它只是构建了一个再现(representation)。与之相对,马克思的三元论“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声称生产了变易的过程,但这一雄心勃勃的主张并未兑现。而在历史时间中,存在着许多深深的裂缝、惊奇和无法逾越的沟隙,存在着很多这种辩证法无法理解的分叉点、反转点和迂回。相较于此,列斐伏尔提出了他自己的辩证法版本,即“三元论”或“三重论”(ternary),也就是三价(three-valued)分析。他提出了三个价值等同的环节,它们在变化关系和复杂运动中相互关联,一会是这一项对其否定胜出,一会是另一项对其否定胜出。列斐伏尔的主张不再是对变易的解释,也不再是对变易生产的解释,而是对变易的分析。他的分析方法为发现并识别意义提供了条件;打开变易的范围——充满可能性、不确定性和机会。它也允许策略的系统表述——但不一定能达成目标[12]41-42。
尽管如此,认为它是“空间辩证法”[16]的想法可能是误导,它其实是被列斐伏尔应用到各种不同领域的相当普遍的原则。比如说,形式—结构—功能的三元在他许多作品的不同段落中反复出现。在列斐伏尔的的语言学理论中,他也遵循三元原则,仔细区分了语言的词形变化维度(paradigmatic)、句法维度(syntactic)、象征维度(symbolic)(见下文)①国内研究中也有将“paradigmatic dimension”译为“纵向(垂直)维度”,将“syntagmatic dimension”译为“横向(水平)维度”。参见刘怀玉.《空间的生产》若干问题研究[J].哲学动态,2014 (11) : 18-28。——译者注。在《节奏分析》(Rhythmanalysis)中,三元论体现为旋律—和弦—节奏[14]12。在《在场与不在场》(La présence et l‘absence)中,他质疑到:“除了再现中有两项关系,在此之外,两项关系是否存在?它们总是三个,总有他者存在。”[15]143 然后,他添加了一系列的三元,它们与现实中各式各样的方面相联系。最后构成了列斐伏尔时—空概念基础的三元统一体:空间—时间—能量[12]42。
1966 年出版的《语言与社会》(Le langage et la société)首次详尽使用了这一三维原则。在这本书里,列斐伏尔发展了他自己以尼采为导向(Nietzsche-oriented)的语言理论。很多方面,这一理论背离了当代符号学的前提条件。该理论的三维构建成为了空间生产理论的某种初级阶段,虽然列斐伏尔并没有明确指出这点。
列斐伏尔语言理论的出发点是尼采的诗学,尤其是尼采1873 年出版的论文“从非道德的意义上看真理和谎言”(On Truth and Falsity in Their Ultramoral Sense)[17],[13]138。列斐伏尔认为,只有尼采才正确地从实际口语而不是(语言)模型出发提出语言问题,并一开始就将意义与价值、知识与权力联系起来。列斐伏尔特别指出换喻(metonymy)和隐喻(metaphor)这两个经典概念在尼采作品中的激进意义。在此,语词超越了直接的、感知的以及印象和感情的混乱。它们用图象、言说再现、词以及由此产生的变形代替这种混乱。因此,语词让我们拥有的只是事物的隐喻,概念生成于对非同一(non-identical)事物的同一化(identification)中,也就是生成于换喻中[17],[13]138。尼采写道,“当我们谈论树、颜色、雪和花时,我们自认为我们知道一些和这些事物自身有关的事情,但我们只拥有这些事物的一些隐喻,而这些隐喻与原初实质相去甚远。”②参见尼采.哲学与真理:尼采1872—1876 年笔记选[M].田立年,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 104.译文有所修改,以下同。——译者注[17]178 尼采认为每个词同时是一个理念,“靠的不是人们想的那样充当曾经发生并全然个人化的原始经验提示物,即这一语词源于这种经验,不是的,而是靠同时适应无数或多或少相似的例子(实际上就是永远不相等因而完全不等的例子)来实现。每个理念源于将不等变成相等。”③参见尼采.哲学与真理:尼采1872—1876 年笔记选[M].田立年,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 105。[17]179 那么,什么是语言?列斐伏尔用尼采关于真理的定义回答道:“因此,什么是真理?一支由隐喻、换喻、拟人论(anthropomorphisms)组成的流动军队:简言之,一大堆已经被诗意地并修辞地强化、变形、修饰的人类关系。在长期使用后,对一个民族来说这些关系俨然是固定的、典范的,并具有约束力”④参见尼采.哲学与真理:尼采1872—1876 年笔记选[M].田立年,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 106。[17]180,[13]138。于是,列斐伏尔认为隐喻和换喻在其原初意义上是行为,只是经过使用才转变成修辞手段。相应地,他把社会理解成由概念、形式、规则组成的空间和建筑,其抽象真理凌驾于感官、身体、希望和欲望的现实之上[13]139。
从这些思考出发,列斐伏尔在《语言与社会》中发展了语言的三维理论。第一个是句法或句法维度,也就是语言学和语法的经典维度。它涉及组合的形式规则,这些规则决定了符号之间的关系、它们可能的组合、句子结构和句法[2]242。
参考罗曼·雅各布森(Roman Jakobson)的理论,列斐伏尔还区分出词形变化维度。雅各布森发展出语言的二维理论,区分了语言符号的两种分类[18]239-259。第一种是组合或语境(context);每个符号由许多符号组合或与其他符号组合出现。因此,每一语言单元成为更简单单元的语境,或出现在更复杂单元的语境中。符号的第一种分类对应于换喻过程,可以被归属为句法的维度。雅各布森接着区分了第二种语言操作:选择或替换。这一操作意味着一项代替另一项的可能。从某个角度来看,后一项等同前一项。换个角度来看,前后两项又不同。符号的第二分类对应于隐喻过程,与符码(code)和意义系统相关——词形变化。相应地,列斐伏尔称这一维度为词形变化维度。
最后,列斐伏尔在这两个维度之外补充了第三个维度:象征维度。他自己承认,这里象征的概念带有迷惑性,因为它可被赋予各种各样的意义。一方面,它意指数学的形式化符号;另一方面,它也充满着意象、情绪、感情和内涵。列斐伏尔瞄准的恰恰是象征的第二种意义,即实质性、模糊性和复杂性,这对生活的(lived)和活着的(living)语言来说是不可或缺的。甚至在他看来,尽管哲学致力于话语的严谨性,但哲学未能成功免除意象和象征,因此就无法免除诗意。因此,即便是哲学中也存在模糊性和误解,“令人欣喜的模糊性,误解的机会。话语从大师向学徒传递,不是任凭有(in spite of)这些模糊和误解,而是立足于(on the basis of)这些模糊和误解:立足于支撑话语的口语,立足于赋予概念力量的意象和符号。”[2]247-248
由此,列斐伏尔根本不想陷入非理性和神秘性。相反,他想探究作为社会事实的本能、情绪和“非理性”。只不过因为在现有社会中,它对人类的重要性,所以他意图重拾象征。象征渗入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中,并成为寓言和恋物的支柱。它构成了区别于个人想象的社会想象的基础。其结果是,想象的哲学功能与象征的社会功能之间出现了明显的区分。这里,象征的不可穷尽性对列斐伏尔而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相应地,它们的形式化是不可能的[2]258,269。
现在看来,将这种模式应用到空间实在太顺理成章了。因此,列斐伏尔不断假定,空间中的活动建立起一个系统,在特定的点上它对应于语词系统[13]117,[19]282。从这个角度出发,空间生产的三维分析如下。
• 空间实践:这一概念划定了社会活动与互动的物质维度。空间的分类意味聚焦于活动的同时性方面。空间实践类似于语言的句法维度(syntagmatic dimmension),是指由要素或活动的衔接(articulation)和联接而形成的系统。具体而言,当它们出现在日常生活中(例如,居住地与工作场所之间的日常联系)或是生产过程中(生产与交换关系),人们可以联想起互动和交流的网络。
• 空间的再现:空间的再现赋予空间意象,因此也就定义了空间。类似于语言的词形变化维度,一种空间再现可以被另一种空间再现替换,后一再现与前者在某些方面具有相似性,而在其他方面具有差异性。空间的再现出现在话语层面和言说本身的层面,因此包含了言语的表述形式(verbalized forms),比如描述、定义,尤其是空间的(科学)理论。不仅如此,列斐伏尔把地图和平面、图片信息、空间再现中的符号也算在内。处理这种再现生产的专业学科是建筑学和规划,也包括社会科学(这里尤为重要的是地理学)。
• 再现的空间:列斐伏尔用(术语)的倒置定义空间生产的第三个维度——“再现的空间”①作者使用“spaces of representation”而不是“representational spaces” (《空间的生产》的英文翻译用的是后者),不仅是为了追求语言上的精确(列斐伏尔用的法语词是“espaces de représentation”),同时也是为了强调“再现”这一术语,它直接关联着列斐伏尔(未完成的)再现理论(参见列斐伏尔的《在场与缺场》)。。这一维度关系到空间的象征维度。与之相应,再现的空间不是指空间自身而是指其他事物:神圣权力、逻各斯②逻各斯为希腊语logos 的音译。意译为理性、理念。原意为词、谈话,即讲的东西。后该词转义为普遍的理性或神秘的精神实体。基督教利用这种神秘主义把它变为神学术语,认为逻各斯是与神同在、与神同一的“道”,即神的话语。在黑格尔哲学中,逻各斯指概念、理性、绝对观念。西方现代哲学又恢复了它的话语、语言的意义。——译者注、国家、男性或女性原则等。空间生产的这一维度指与(物质)象征联系在一起的表达意义的过程。空间的象征物可以来自大自然,比如树木或突出的地形形态;或者也可以是人造物、建筑和纪念物;它们也可以来自于这两者的组合,例如“景观”。
根据以上模式,(社会)空间可以从这三个维度来分析。首先,在社会实践的维度,社会空间作为活动与互动的链条和网络出现,这些活动和交流自身依赖于确定的物质基础(形态学、建成环境)。其次,这种空间实践可用语言学方式定义,并将其划分为空间,由此形成空间再现。这个再现是交流的组织模式或参照框架,使得(空间)定位成为可能,同时由此共同决定(co-determine)了活动。第三,实际情况中出现的物质“秩序”自身可以成为传达意义的载体。以这样的方式,(空间的)符号体系发展起来,表达和唤醒了社会规范、价值和经验。
如果列斐伏尔的语言理论可被视为空间生产理论的一个源泉,那么另一个源泉是现象学。同样,现象学参考点在这些基本术语上变得很清晰:感知的、构想的、生活的。
感知是现象学的中心概念。主体如何感知意象、景观或纪念物?很明显,感知依赖于主体:农民看到的“他的”风景不会和在那里享受漫步的城市居民一样[13]113。尽管如此,列斐伏尔对感知的现象学版本持相当怀疑的态度。因此,他将其与空间实践的概念组合起来,以表明感知不仅发生在心智(the mind)中,同时也根植于具体的、被生产的物质性[13]113。
“生活的”(the lived,le vécu)概念同样揭示了现象学的基准点。列斐伏尔认为,如果没有“构想的”,“生活的”就不能被历史地理解。在他看来,把“构想的”从“生活的”中分离出来首先出现在西方哲学中。这就是活着和思考(thinking)、“生活的”和“构想的”之间的基本矛盾出现的原因。希尔兹(Rob Shields)断言,列斐伏尔采纳了尼采和斯宾诺莎(Spinoza)的生活的与构想的之间的“中心二元论”(central dualism)[16]9。然而,列斐伏尔本人将生活的概念与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关联起来,尤其是与让-保罗·萨特(Jean-Paul Sartre)联系起来。在《元哲学》中,他把生活的看作为日常性准备的哲学术语(everydayness,la quotidienneté)[7]79。
即使是生活的与空间联系,以及生活空间的概念,都非列斐伏尔原创。生活空间的问题在1930 年代初期开始被论及,相当一部分原因是在精神病治疗中,在催眠状态,以及使用迷幻药时,人们观察到空间经验的反常现象[20]。
但是,描述性现象学(descriptive phenomenology)对列斐伏尔更为重要。在1945 年出版的《感知现象学》(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中[21],莫里斯·梅洛-庞蒂已经发展出一套基于“空间”、“时间”、“生活世界”(monde vécu)等基本概念的理论,这里生活世界和感知世界的区分已很明显;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思想也很明显:一方面,科学指对世界(也就是生活世界)的体验,没有它,科学符号便没有意义;另一方面,科学是对感知世界的限定和解释。相应地,梅洛-庞蒂区分了感知构建的物质空间,即可以从概念上被理解的几何空间,以及最终的生活空间(espace vécu):神秘的空间,梦想的、精神分裂的、艺术的空间。这种空间根基于主体与他或她的世界的关系,并在这个主体的肉体性中体现出来[21]243-244,291。
尽管如此,列斐伏尔的理论更多根植于海德格尔和巴什拉,列斐伏尔尤其看重他们关于生活(living)与居住(dwelling)的思想。在这一语境下,加斯东·巴什拉的《空间的诗学》(The Poetics of Space)显得尤为突出,该书出版于1957 年,是经典的生活空间现象学分析著作。书中,巴什拉立足于文学“幸福空间”(felicitous space)的诗意意象,致力于绘制一种想象的现象学[22]xxxi。纵观全篇,有些思考已经具备列斐伏尔空间的三维概念的雏形。这些幸福空间的意象试图定义“被拥有空间”(espaces de possession)的人性价值。巴什拉此处意指对抗敌对力量的空间、挚爱的空间或赞美的空间。“它不仅是实证意义上的保护价值,还有与此相连的想象价值,而后者很快占据主导地位。被想象力把握的空间不再是屈从于测量员的测度和估量的冷漠空间。它不是从实证的角度被体验,而是在想象力的全部特殊性中被体验。”①译文参考了加斯东·巴什拉.空间的诗学[M].张逸婧,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27。——译者注[22]xxxi–xxxii这里出现了对空间的“实在”(或者说物质)方面和生活方面的初次区分。很明显,在这里两个方面能指称同一个“空间”。幸福空间不仅是想象或生活的,而且是有独创的、实际的保护价值。因此,它同样对应于空间实践。
空间的第三方面,即构想空间,也同样出现于巴什拉的作品中。巴什拉实际上把它明确地从想象空间中划分出来。在被隐藏之物的美学语境中,即对箱子、衣柜、抽屉一类事物的关注中,巴什拉写道:“空的抽屉不可想象,只能被想到。我们必须描述我们在知道以前就想象的东西、在证实以前就梦想的东西,因而对我们来说,所有柜子都是满的。”[22]xxxiii–xxxiv 列斐伏尔的如下语句,本意是批判,但读起来像是延续:“空的空间(empty space)实际上仅仅只是空间的再现,空的空间指精神与社会的虚空,它促使还不太社会的领域社会化。”[13]190
至此,空间生产理论的第二个中心基准点呼之欲出:(法国)现象学。但是列斐伏尔批判地看待这一方法。他认为,这是一种迄今为止仍然深受笛卡尔主客体分离影响的方法。因此,他批判了现象学的奠定者胡塞尔(Husserl)和他的学生梅洛-庞蒂,主要是因为他们仍然把自我的主体性置于其理论的中心,因此无法克服他们的唯心主义[13]4,22。可以说,列斐伏尔的目标是唯物主义版本的现象学——一个梅洛-庞蒂同样寻求但没能实现的计划。
列斐伏尔用三个概念标示出空间生产三个维度的现象学方法——感知的(perçu)、构想的(conçu)和生活的(vécu)。这种三位一体既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它不仅构成人的自我生产,也构成社会的自我生产。三个概念都意味着活跃的、既是个人也是社会的过程。
• 感知的空间:空间具有可感知的层面,可以被感官领会。感知构成了每种社会实践的不可或缺的成分。它包含所有呈现于感官的事物。不仅是看,同时还有听、闻、触、尝。这一空间的可被感官感知的层面直接与构成“空间”的各“要素”的物质性相关。
• 构想的空间:如果不预先在思想中构想,像这样的空间同样不能被感知。将所有要素组织在一起构成“整体”,然后将整体认定或表示为空间,这就是与知识生产相连的思考行为。
• 生活的空间:空间生产的第三个维度是空间的生活经验。这种维度意指人类在日常生活实践中所体验的世界。列斐伏尔对这一点毫不含糊:生活的实践经验无法被理论分析所穷尽,总有某种剩余物,某种残留,某种无法表达、无法分析但最有价值的剩余,它只能通过艺术的手段表达。
从现象学角度来看,空间生产由此根植于三维性,在所有社会过程中都可以辨认出这种三维性。列斐伏尔用交换的例子证明这一点。作为商品社会的历史源泉,交换并不限制在客体的(物质的)交换。它同样需要交流、相遇、比较,因此也需要语言和话语,符号和符号的交换,由此精神的交换,如此物质交换才能发生。交换关系也包含了情感方面,即感情和激情的交换,它一下子就同时释放和约束了相遇[23]20-22。
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的基本原则现在已清楚。什么是空间?列斐伏尔将之理解成在三个相互辩证联系的维度上发生的生产过程。他用两种方式定义这些维度:一方面,他在自己三维度(three-dimensional)语言理论的基础上使用“空间实践”“空间的再现”“再现的空间”三个概念。其语言理论的特殊性既在于它的基础的三维辩证构建,也在于导向尼采的“象征”维度。但是,比起三维语言理论,空间生产理论迈出了更关键的一步。它试图包含全部社会实践,而不仅仅是它的局部。因此,它指向了每个空间理论的关键点:社会实践的物质性和人的身体的中心作用。
这样,列斐伏尔提出了第二组概念:“感知的”“构想的”“生活的”。如上文所述,这些概念源自法国现象学,特别是巴什拉和梅洛-庞蒂。但是,相较于他们的方法,列斐伏尔一直试图维持他的辩证唯物主义立场。这样一来,认识论的视角从思考、行为、体验的主体转变为思想、行动、体验的社会生产过程。
将现象学的方法应用于空间生产时,会得出以下的结论:社会空间包括的不仅是具体的物质性,还包括思想概念和情感——一种“经验”。从社会角度来看,物质性本身或物质实践自身并不存在,如果没有指向它们或再现它们的思想,如果没有生活经验的元素,没有注入这种物质性的情感。纯粹的思想是纯粹的虚构;它来自于世界,来自于存在,来自于物质,同样也来自于有生活经验的存在。而从前面的分析可以得出,纯粹的“经验”是纯粹的神秘主义:如果没有以身体为基础的物质性,如果没有思想去构建并表达它,纯粹的经验就没有实在的也就是社会的存在。空间生产的这三个维度构成了矛盾的辩证整体。它被三重限定:空间仅出现于所有三者的相互作用之中。
空间生产理论的核心是识别出生产的三个环节:首先,物质生产;第二,知识的生产;第三,意义的生产。这清晰地表明,列斐伏尔理论的主题不是“空间本身”(space in itself),甚至也不是“空间中”(in space)的(物质)客体和人造物的安排。在能动(active)的意义上,空间应被理解成复杂的关系网,它被不断地生产和再生产。因此,其分析的对象是时间中发生的能动的生产过程。
本文在空间生产理论的语境中重构该理论,它清晰地显示了当今一些最有影响力的诠释有相当大的缺陷,它们带来的更多是迷惑而不是澄清。
即便是创造性地挪用了很多列斐伏尔概念的大卫·哈维,在理解列斐伏尔三维理论时也有疑问。他浅尝辄止地研究了这个问题,得出如下结论:“主张经验的、感知的、想象的是由辩证关系决定而不是因果关系决定的,留下了太多模糊。”①译文参考了戴维·哈维.后现代的状况:对文化变迁之缘起的探究[M].阎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 276。——译者注[24]219 尽管哈维后来调整了自己的观点[25],但这种对列斐伏尔三维理论的怀疑尤其值得警觉。列斐伏尔恰恰是在这种辩证理论的帮助下超越了狭隘马克思主义和古典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局限性。如要追随这种理论,哈维就得被迫彻底审视他自己理论大厦的基本前提。按照列斐伏尔自己的分析,该问题构成了空间生产理论与“空间的政治经济学”的分界线,而随后哈维对后者作了进一步发展[13]350。
爱德华·索亚的解释带来了更大的问题,他的诠释在地理学领域内外都有极大的影响力[26-28]。可以说,这一后现代式挪用列斐伏尔理论的基本问题在于把空间生产三维度或三环节构建成独立的空间。索亚假定了三个自主存在的空间:第一个是物质空间,第二个是精神空间,第三个是社会空间。他看到了社会空间中的战略重要性,因此创造了“第三空间”一词。他将之理解成综合的空间、活的再现空间,把它看作一个所有空间都可从中同时被领会、理解并被转变的场所[27]68-69。与他的三个空间模式相对应,索亚还区分了分别适合于研究第一、第二甚至第三空间的特定空间“认识论”。在《后大都市》(Postmetropolis)中,他运用这种区分将不同城市研究划分成三个基本范畴。尽管这个概念看上去很有意思,但它与列斐伏尔的理论并无多少共同之处。在列斐伏尔看来,不存在“第三空间”,也没有第一或第二空间。正如本文要总结的,列斐伏尔从来没有发展三个独立的空间,而是发展了三个相互关联的生产过程。尽管索亚反复引用列斐伏尔,但从上面的分析看来,他的空间理论从根本上有别于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
然而,索亚并不是唯一一个错误理解列斐伏尔辩证法的人。第一个用英语全面诠释列斐伏尔作品的罗伯·希尔兹对其理解同样存在很大问题。部分受到索亚影响,希尔兹在他的诠释中断言,列斐伏尔尚未完全穷尽他的“空间辩证法”的意义[16]120。他认为,列斐伏尔辩证法的“通常诠释”(usual interpretation)是一个带有两个反论的论点:这个论点是“日常实践和感知”;第一个反论是“分析理论与直觉”;第二个反论包含了“完全生活的环节”,但他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这个观点。希尔兹本人也认为这一解释令人困惑,因此他试图将列斐伏尔的辩证法重译回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经典黑格尔模式。为了完善这一模式,希尔兹随后找到了第四个超验概念,并将之命名为“空间化”(spatialisation)。希尔兹的情况是,与列斐伏尔辩证法缠斗最后,终结于一片困惑。
甚至斯图尔特·埃尔登(Stuart Elden)也很难接受列斐伏尔的辩证法[29]37。在他对索亚和希尔兹的批判中,他正确地指出列斐伏尔的概念既没有替换掉辩证法思维,也没有在辩证法中引入空间的意思。他把“列斐伏尔辩证唯物主义的问题”定位于“它对历史变化的线性、目的论图景的偏好。”因此,他指出,列斐伏尔提出了“第三项并不是辩证法的结果……它在那儿但不是顶点”[29]37。由此,这一辩证法就不仅仅是两个相互冲突项的消解,而是一个三方面(three-way)的过程,其中合题项能影响前两项。然而,这样的构建仍被称为辩证法就有问题了,因为辩证思考本质上根基于矛盾的动力学,而不仅限于要素间的互动。相应地,埃尔登断定列斐伏尔的dépassement(“扬弃”的法语词)更像尼采的Überwinden(“克服”的德语词)的翻译,而不是黑格尔或马克思的Aufhebung(“扬弃”的德文词,废止与保留)[29]37。但是,正如上文所述,列斐伏尔的作品并不支持这样的解释。所以,即使埃尔登的解释也不乏对列斐伏尔辩证法的困惑。
本文从列斐伏尔空间生产理论的分析和重构中得出了如下的关键结论:空间生产的三维度必须被理解成从根本上是等价的。空间同时是感知的、构想的、生活的。三个维度中的任何一个都不可以被设想成绝对的原点,作为“命题”,没有一个维度有优先权。空间是未完成的,因为它被持续地生产,并且总是与时间绑定。
笔者希望借助当下诠释列斐伏尔的“第三波浪潮”更好地理解他的理论方案。为实现这一目标,有三个至关重要的任务。首先,要领会列斐伏尔认识论的基本构建,以便获得经验分析的正确理论基础。其次,必须找到富有成效的列斐伏尔理论的应用。为此已经涌现了多重可能性,还有待全面的探索,但确实存在一些不错的分析[30-32]。第三,应该考虑列斐伏尔方法的关键点:走出哲学和理论,走近实践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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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wards a Three-Dimensional Dialectic: Lefebvre’s Theory of the Production of Space
译者:杨舢,博士,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研究员。y_sampan@sina.cn
校对:朱天禹,慕尼黑工业大学建筑系